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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2021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6项决策事项纳入胶州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胶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
1 |
关于加快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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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1年胶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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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胶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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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胶州市加油站专项规划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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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胶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
市水利局 |
|
6 |
胶州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 |
市物流工作推进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