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机关
胶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28
文件字号
胶莱办发〔2023〕15号
成文日期
2023-02-28
政策咨询部门
农业农村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88220188
有效性
失效
【已到期废止】胶莱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胶莱办发〔2023〕15号
字号:

各新村、村庄及相关单位: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按照胶州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部署,决定自2023220日起,在我处范围内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控行动。现根据胶州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防疫优先,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压实各新村、村庄及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者动物防疫责任,认真落实畜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以及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检疫监督、畜禽调运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相关场所消毒灭原等综合防控措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疫情控制目标。努力确保不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有疫不扩散。

(二)免疫目标。应免畜禽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率均达到100%;口蹄疫(所有猪O型,所有牛、羊、骆驼、鹿O型和A型)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70%以上,畜禽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三)消毒目标。畜禽养殖场、屠宰厂、无害化处理厂、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和仓储场所、候鸟栖息地等消毒率达到100%

(四)疫病监测目标。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交易、运输、仓储环节以及候鸟栖息地等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五)检疫监督目标。生猪、家禽产地检疫达到100%以上,牛羊产地检疫率达到80%以上,畜禽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六)调运监管目标。严禁从疫区调运活畜禽,畜禽及其产品调运证、章、报告(检疫证、签章、检测报告)持有率达到100%,无疫区外调运畜禽隔离检疫率达到100%

(七)无害化处理目标。病死畜禽及时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无乱扔乱抛现象。

三、行动计划

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从220日开始,到430日结束。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动检站、新村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统一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强制免疫、消毒灭原、疫病监测、检疫监督、调运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和检查验收,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宣传发动和技术培训阶段(220-228日)。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原则,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各新村、网格村,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畜禽养殖数量及分布,尤其是各网格村以及村外林地、果园、采摘园、观光园、蔬菜园等畜禽养殖情况,各网格村确定一名畜禽养殖防疫监管联络人,详细填写附件1,确保底子清、数量明,不漏一场一户。网格村畜禽养殖防疫监管联络人要配合动检站通过发放明白纸和告知书、张贴宣传海报、微信群、公众号推送、村委会喇叭等方式,将动物强制免疫、布病结核病净化、炭疽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政策“点对点”宣传解读到每个畜禽养殖场户、贩运经纪人以及畜产品加工、销售、餐食制作等生产经营业户,让每个畜禽养殖及其产品生产经营者周知。要组织动检站官方兽医和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进行畜禽强制免疫、消毒灭原以及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专业知识、技术规范和操作技能培训,确保免疫消毒、采样监测、监管排查质量。根据辖区内畜禽饲养情况,按照要求逐村(社区)公布辖区内强制免疫疫苗经营企业名单及经营场所信息,方便养殖场户购买疫苗自行免疫,确保季畜禽强制免疫工作有序开展。

(二)免疫注射(31-331日)。照《2023年青岛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青农字〔20235号)要求,动检站组织、监督辖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全部按照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要求自主购买疫苗,按照相应的免疫程序自行进行免疫注射。要鼓励、支持畜禽养殖协会、合作社、龙头企业以及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等成立畜禽社会化免疫服务组织,帮助畜禽养殖场户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对第三方免疫服务组织工作延伸不到的畜禽养殖户,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和基层工作站要兜底服务到位,确保所有养殖场户动物强制免疫率达到100%。重点对位于山林、滩涂、河流、湿地、水库、湖泊等候鸟栖息周边开放饲养、林下散养的小公鸡、土鸡、鸭鹅等家禽免疫。开展免疫注射期间,各网格村畜禽养殖防疫监管联络人要积极配合防疫人员的工作。

(三)消毒灭原(31-331日)。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动检站将消毒剂及时发放到养殖场户及网格村,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户)落实定期消毒制度;落实畜禽粪便、垫料密封发酵以及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措施。各网格村负责监督指导重点场所建立定期消毒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对活畜禽交易和仓储场所、农产品集贸市场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场所以及村庄内养殖场户所在的公共区域进行严格消毒,各网格村在春防结束前把各区域消毒照片或视频上报至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存档

四)免疫效果评价(320-420日)。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要组织各新村网格村配合动检站根据市局强制免疫效果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畜禽免疫21天后,按照随机、科学、全覆盖的原则,将本地区内畜禽全部纳入免疫效果检测评价范围,且每个村抽样检测场点要随机覆盖到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畜禽养殖专业大户和畜禽散养户。经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实施再次免疫,确保免疫抗体滴度和整体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要将畜禽免疫抗体检测情况于430日前书面报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五)疫病监测(41-430日)。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要组织各新村网格村配合动检站结合集中强制免疫行动,全面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鸡新城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采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重点为小公鸡、内销肉鸡、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种禽和蛋鸡养殖场(户)、水网地区水禽和候鸟等;口蹄疫监测的重点为商品猪、肉牛、肉羊、奶牛、奶羊等;非洲猪瘟监测的重点为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厂、无害化处理厂和运猪车辆等。布病监测,要覆盖辖区内所有牛羊养殖场和养殖户,其中,种用和乳用动物养殖场户实行每年两次逐头检测,商品肉牛(羊)养殖场户的种公牛(羊)和母牛(羊)全检,其他牛羊按比例抽检,每年至少一次以上;结核病监测,要覆盖辖区所有奶牛养殖场户,实行每年两次全群逐头监测。对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发现的可疑病例,要迅速上报并采样送胶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经确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要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坚决、果断地处置疫情。动检站负责将监测流调情况于5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六)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41-430日)。按照市政府11个部门联合下发《青岛市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青农字〔202267)要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要组织各新村网格村配合动检站全面做好布病、结核病全面监测,加速推进净化等工作,要监督指导牛羊养殖场规范布病免疫,严禁对产奶畜实行布病免疫。要对违规进行布病免疫、不进行布病结核病全群检测、对检出阳性的牛羊不按照规定处理的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严处理。要监督收奶站和生鲜乳收购企业建立布病、结核病日常检测制度,严格落实凭布病、结核病检测合格报告收奶制度,严禁收购布病、结核病检出阳性的鲜奶,一经发现违法违规收购鲜奶的,要立即对相关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和依法处罚。要积极发动牛羊养殖场创建省级布病结核病净化场、国家级布病结核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确保我辖区牛羊布病、结核病控制和净化工作取得实效。

(七)做好畜禽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31-430日)。根据农业农村部新修订颁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22年第8号),动检站要结合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抓紧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要根据深化简政放权,调整许可权限,审查提前介入,实施综合评估等重要调整内容,认真规范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要加强对各类场所的监督管理,尽快对辖区内四类场所原有《动物防疫合格证》持有情况重新梳理登记,指导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相关场所,督促其抓紧完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相关管理制度等,尽快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八)检疫监督、调运监管和无害化处理(315-430日)。由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动检站等部门,对辖区内各类畜禽养殖场畜禽出栏、调入申报和实施检疫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所有畜禽养殖场(户)病死畜禽申报、确认、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开展动物防疫相关法律宣贯工作,提高管理相对人遵法守法意识。

(九)监督检查(31-415日)。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和动检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的原则,对辖区各养殖场户畜禽养殖种类、数量以及强制免疫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详细了解和掌握纳入“先打后补”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场户情况以及实行兜底免疫服务的畜禽散养户情况。对工作进度迟缓或者未达到任务指标要求的,督促其迅速整改到位,确保免疫、消毒等不留死角。

(十)自评总结(51-510日)。春季集中防控行动结束后,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动检站要对本辖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自查和总结,并将评估结果与各新村及网格村和单位目标绩效考核挂钩,与分工包片人员和基层动物防疫网格化监管人员的工作绩效考评挂钩。要在自评自查基础上,对本辖区强制免疫、消毒灭原、疫病监测、检疫监督、调运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于514日前报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青岛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规定》(青政办发〔202019号)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基层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畜禽养殖者的主体责任,同时做好强制免疫兜底服务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山东省政府已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明确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和动物产地检疫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各部门负责人,各新村指导员要充分认识当前动物疫病防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季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行动任务层层分解,积极组织人员,实行分工包片,责任到人,确保防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二)强化资金支持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资金由中央、市、区(市)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市级以上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经费按照《青岛市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202246号)的规定执行。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各项经费落实到位。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网格村于320日前将胶莱2023年春防畜禽养殖情况调查表(附件1)纸质版或电子版报至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汇总;430日前把各区域消毒照片或视频发至农业文书扶贫群。春季集中防控行动期间,实行免疫进度周报告制度,自223日起,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动检站要在每周二前,将本周的免疫数量、疫苗使用量(用excel表格电子版)报市局防疫科(邮箱:jzsfyk@163.com,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邮箱)。



胶莱街道办事处

2023228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4月12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多云间晴,局部有雾,南风转东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8到24度,沿海9到22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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