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胶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胶州市雪茄烟零售点布局规定》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6-08-27 来源: 胶州市烟草专卖局
【字体:      

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规范雪茄烟专营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雪茄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国烟法〔2024〕55 号)文件要求,结合胶州市商业发展和雪茄烟消费市场实际,制定本《胶州市雪茄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2026 版)。

本规定专门针对雪茄烟专营零售实施独立布局管理,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控烟履约、信赖保护原则,明确雪茄烟专营零售的硬件准入条件、总量管控模式、禁止办证情形、特殊许可处置规则,厘清雪茄烟零售许可与普通卷烟零售许可制度边界,规范许可审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 37 号令)、《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 号)、《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国烟法〔2024〕55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胶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胶州市烟草专卖局管辖区域内雪茄烟(不含电子烟、卷烟)零售点的布局管理。

雪茄烟零售点定义:本规定所称雪茄烟零售点是指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单独从事雪茄烟专营业务的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雪茄烟零售点经营范围不包含卷烟、电子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零售点经营场所地址应当具体明确,具有唯一性,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相符。

提示:普通卷烟零售点、电子烟零售点布局不适用本文件;雪茄烟零售点如需增加卷烟经营项目,应当按照《胶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2026 版)办理。

四、核心制度要点解读

(一)经营场所硬件硬性条件(全部必须满足)

1. 有专门用于雪茄烟陈列、展示的设施;

2. 配备能够恒定保持雪茄烟储存所需湿度、温度条件的专业设备设施;

3. 经营场所设置雪茄烟品鉴区域,配备相应工具,具备良好通风的品鉴环境。

(二)总量与间距管控规则

1. 雪茄烟零售点单独发证;同一个经营场所已经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普通卷烟),许可有效期内不再核发雪茄烟专营零售许可证。

2. 雪茄烟零售点**不受间距限制**;原则上仅在镇域市场单元设置,数量不超过所在镇域市场单元容量的 10%。

3. 雪茄烟零售点**不作为测量其他卷烟零售点间距、测算普通卷烟市场容量的参照点**,两套许可体系相互独立。

(三)不予核发雪茄烟零售许可证情形

1. 申请主体不予许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或者变相从事烟草经营;取消烟草业务资格不满三年;隐瞒材料一年内再次申请;欺骗贿赂撤销许可三年内再次申请;无证涉烟被追究刑事责任 3 年内申请;无证经营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 3 年内申请以及其他法定禁止情形。

2. 经营场所不予许可: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独立;不具备雪茄烟存储展示销售专业条件;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向外 100 米以内;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内部;拆迁规划区域;写字楼除首层以外场所;无消防资质加油站便利店;未成年人聚集场所内部;母婴、青少年培训机构等场所内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不适宜烟草经营场所;政府明文禁止经营烟草的场所等。

3. 经营模式不予许可:自动售货机销售雪茄烟;无人售货销售雪茄烟;游戏博彩方式经营雪茄烟;网络信息平台销售雪茄烟以及其他法定禁止模式。

4. 业态不予许可:主营业务为服装鞋帽、医疗器械、物流寄递、电子商品、网吧网咖、美发美容、保健按摩、五金汽修、文体用品、鲜花绿植、家居建材等与烟草零售无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不予设置雪茄烟零售点。

(四)可以办理地址变更的特殊情形

1. 原经营场所属于中小学幼儿园限制区域,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到本辖区其他地址;

2. 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原地址无法继续经营,持证人有效期内申请变更本辖区其他地址。

(五)持证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承继办证规则

原持证人为个人经营个体工商户,持证人死亡或者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原持证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90 个自然日之内在原经营地址申请重新办证,可以不受市场单元容量、间距限制。

办理条件:提供法律关系证明;原持证人注销前 2 年内无涉烟违法违规记录;新申请人年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经营范围转换规则

雪茄烟专营零售点,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卷烟的,不能直接办理,必须满足胶州市普通卷烟零售点布局规定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五、办理流程

一是申请人提交雪茄烟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

二是烟草专卖局核查申请主体资格,核查经营场所、硬件设备,核验雪茄烟陈列、恒温恒湿储存、品鉴通风环境;

三是核查所属镇域市场单元雪茄烟零售点是否达到 10% 管控上限;

四是全部条件符合,予以许可发证;存在不予许可情形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五是特殊变更、承继办证按照对应条款提交证明材料,开展核查办理。

六、施行说明

1. 施行时间:2026 年 9 月 25 日;有效期至 2031 年 9 月 24 日。

2. 本规定中 “以上”“以内” 包含本数。

3. 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本规定由胶州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5. 咨询渠道:咨询电话:0532-87212325。

政策原文:胶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胶州市雪茄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9月5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局部有雾,东到东北风3-4级,城区19到33度,内陆17到32度,沿海20到30度。

爱山东APP

爱山东APP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