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胶州市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3 来源: 胶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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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青岛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以下简称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于20215月起施行。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先后在里岔、铺集、洋河开展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3镇共实施审批业务600余笔,社会救助办理时限压缩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权下放后进一步简化了办理程序,节约了行政资源,较好地解决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总结试点经验,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运行机制成熟,风险适度可控,全面下放条件已经具备。

制定下发《胶州市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意在落实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青厅字〔202034号)、《青岛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管理办法》(青岛市政府令〔2020281号)关于社会救助审批下放有关要求,对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的工作程序做出规定,提出相关要求。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2019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21号)要求,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鼓励支持各地在社会救助职能整合、资源统筹和政策创制、工作创新等方面大胆创新,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202012月,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岛市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青厅字〔202034号)要求,区(市)要按程序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道),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三、政策文件出台的意义

落实国家、省、青岛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有效解决市、镇(街道)两级社会救助工作权责不一问题,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四、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审批流程、档案管理、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省、青岛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全市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

(二)基本原则。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便民利民原则、简政高效原则,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救助环境,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

(三)实施步骤。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的实施步骤,积极稳妥的完成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后,镇街在原来的工作职责基础上多了审批的职责,其他职责没有变化。

(四)优化审批流程。《实施方案》从优化审核审批流程、简化审核审批环节、压缩审核审批时限、加强动态管理等四个方面做出了规定。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对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流程没有影响,程序仍然不变,而且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了审批时限,困难群众办理救助将更加快捷。

(五)健全档案管理。文件规定各镇街应当对社会救助事项工作资料归类、建档。档案内容应当齐全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档案整理应当统一规范,不得随意变更;档案保存应当安全有序,不得随意销毁。

(六)工作要求。从提高思想认识、建立代办帮办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三个方面做了详实的工作要求,确保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顺利实施。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4月16日07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天白天多云转阴有分散性阵雨,今天夜间阴有阵雨或雷雨转多云,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2到23度,沿海13到21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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