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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提升统计工作效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坚持勤跑、勤盯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带队,定期赴省局、市局对接,及时汇报工作成效和难题攻坚路径,积极打通对上争取渠道,加深感情沟通,提高上级对我市工作认可度。二是扎实开展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工作。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紧扣时间节点,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在工业、贸易、投资、服务业、社科等领域统计业务指导力度,强化预警监测,及时分析数据变动态势,用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反映104.13万市民、7.1万家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11.7万家个体户奋斗成果。三是提升数据解读精度。围绕经济数据宏观趋势、结构变化分析,用数据为发展“赋能”,用数据为行业“画像”,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形势,增强分析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决策部署提供有力参考。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统计工作底座
一是进一步协调镇街配强在编人员力量。建立与工作量相适应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人员力量与调查任务相匹配,减轻工作压力。发挥“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品牌效应,充分做好省级、青岛市级人才选拔推荐工作,提振基层统计干部归属感,稳定统计人才队伍。二是探索构建我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建立统计人才储备库,规范统计人员行为,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会同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探索建立我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对镇街优秀统计业务骨干适时进行精神、物质方面奖补,提高镇街统计人员归属感。三是广泛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健全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每周五“2+2”学习强基培训活动,着力解决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工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统计能力,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三)坚持依法统计,深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手段。以深化统计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制定《胶州市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联网直报单位数量的5%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力量。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发动统计法规业务骨干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力争持国家执法证人员至少2人,并选调参加上级组织的执法检查,提高实操能力,提升执法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形成良好统计氛围。依托年报会、“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深入统计基层、调查对象经常性开展普法。联合市委党校每季度邀请上级专家授课,重点宣讲统计法治精神,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