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2-12-08

部门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电话

 0532-82289308

投诉电话

 0532-82289305

邮政编码

 266300

传真号码

 0532-8228930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5-10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8楼

网  址

http://www.jiaozhou.gov.cn/zwgk/

电子邮箱

 jzzrzybgs@163.com

职  能

 (一) 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海洋发展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四)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闲置用地利用和城市更新规划管理工作。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研究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 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 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引导、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八)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监督管理。 (十)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监督管理矿业权交易活动,管理全市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 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和地图审核,监督管理地图市场、地图编制等工作。 (十二) 负责做好权限内的城市设计和城市更新规划工作。负责城市景观风貌塑造、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提升等城市设计和城市更新规划工作。拟订城市设计、城市更新规划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上报全市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和城市公共空间景观规划等。 (十三)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海洋发展行业管理。培育、引导、扶持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海洋发展行业协会发展,监管市场主体和从业行为,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承担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海洋发展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十四) 负责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林地和公益林管理,监督管理退耕还林和草原(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五) 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十六)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培植,经营利用等工作。按照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林业领域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 (十七) 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管。监督管理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 (十八) 负责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订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海洋发展等领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开展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信息化以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十九) 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防灾工作,按要求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 负责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培育发展公益林和商品林。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二十一)负责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拟订海域使用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海域保护开发利用活动;组织开展海域监视监测和评估。组织实施海域、海岸线修复工程。按照规定承担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协定履约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开展相关海洋权益维护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市海洋海岸带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等并监督实施。 (二十三)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地质勘查、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林业、海洋发展等市场秩序,监测和管理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四)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 职能转变。 1.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青岛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不动产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 根据国家规定统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领导

姓名

  宫  红

职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工作。

姓名

  任永政

职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形势分析、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政策性、专题性研究等方面工作;负责文字材料、新闻宣传、督查、舆情处置等方面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价管理、自然资源市场调控与监管、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方面工作;负责土地节约集约相关工作;负责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工作;负责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等方面工作;统筹协调招大引强相关工作;。分管政策研究科、开发利用科、市场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科、建设项目批后科、调查登记科、防灾减灾科。

姓名

  杜建

职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查验、林业违法违规案件的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方面工作;负责项目合同事务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行政复议应诉、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负责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方面工作;负责军地置换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守牢“一排底线”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分管自然资源查验计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法规科、信访科、军地置换办公室。

姓名

  陆洋

职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担任局新闻发言人;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面工作;负责村镇规划等方面工作;负责造林绿化、林业科技、林业产业等方面工作;负责林政林权、对口支援、精准扶贫等方面工作;负责林田巡查一体化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方面工作。负责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工作;负责地质矿产资源、环保督察、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工作。负责育苗、苗圃等方面工作。统筹协调保障日常运行相关工作。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村镇规划科、林业工作站、林政科、自然保护地科、两长制办公室、森林资源保护站、地质矿产科、种苗站。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2-82289307

投诉电话

 0532-82289305

邮政编码

 266300

传真号码

 0532-8228930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5-10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8楼

网  址

http://www.jiaozhou.gov.cn/zwgk/

电子邮箱

 jzzrzybgs@163.com

负责人

 王文东

职  能

组织协调本单位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文电会务、督察督办、机要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管理、档案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建议提案办理、政策研究、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访、政务热线、局长信箱、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协调处理突发事件。配合行政执法部门认定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市级土地矿产相关自然资源收入的征收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负责自然资源行业管理。负责本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本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海洋发展领域招才引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协调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一承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2-82206006

投诉电话

 0532-82289305

邮政编码

 266300

传真号码

 0532-8228930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5-10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8楼

网  址

http://www.jiaozhou.gov.cn/zwgk/

电子邮箱

 jzzrzybgs@163.com

负责人

 李友雷

职  能

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实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拟订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动科技创新。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林业科技队伍建设。

机构名称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办公电话

 0532-82206002

投诉电话

 0532-82289305

邮政编码

 266300

传真号码

 0532-8228930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5-10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8楼

网  址

 http://www.jiaozhou.gov.cn/zwgk/

电子邮箱

 jzzrzybgs@163.com

负责人

 李康宁

职  能

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采取相关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矿产资源勘察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林业安全应急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领域外来物种管理。承担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公益林管理,监管建设项目林地使用工作。承担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国家、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培植,经营利用等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监管工作,负责落实林业资源督察制度。组织实施城乡绿化美化重点工程,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培育和发展公益林和商品林,指导、监督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负责绿色生态村庄建设和乡村绿化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机构名称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

办公电话

 0532-82289313

投诉电话

 0532-82289305

邮政编码

 266300

传真号码

 0532-8228930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5-10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8楼

网  址

 http://www.jiaozhou.gov.cn/zwgk/

电子邮箱

 jzzrzybgs@163.com

负责人

 刘国栋

职  能

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合,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统筹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拟订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承担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和成果治理等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工作。负责测绘和地理信息方面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机构名称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办公电话

 0532-82206256

投诉电话

 0532-82289305

邮政编码

 266300

传真号码

 0532-8228930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5-10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8楼

网  址

http://www.jiaozhou.gov.cn/zwgk/

电子邮箱

 jzzrzybgs@163.com

负责人

 袁朝霞

职  能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含作价入股)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拟订海域使用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海域保护开发利用活动。组织实施海域、海岸线修复工程。组织开展海域监视监测和评估。编制海洋功能区规划和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指导涉海相关专项规划等并监督实施。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海洋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海洋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防灾工作,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按要求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开展相关海洋权益维护工作,按照规定做好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协定履约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

下设机构

机构名称

 胶州市规划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2209308

投诉电话

  0532-82289305

邮政编码

 266300

传真号码

 0532-8228930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5-10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8楼

网  址

 http://www.jiaozhou.gov.cn/zwgk/

电子邮箱

 jzzrzybgs@163.com

负责人

 李良

职  能

(一)参与城市发展战略研究,为市政府宏观调控做好规划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城市发展与经营策划等辅助工作。(二)承担编制、修订、报批、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及全市村镇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技术性工作。承担国土规划编制等工作的技术性工作。(三)承担全市城镇规划管理辅助工作。承担“一书三证”核发工作。承担设计招标、专家联络、组织评审等事务性工作。(四)承担全市城镇规划、勘察、测绘等相关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胶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2660001(咨询)、0532-82289299(办公)

投诉电话

  0532-82289305

邮政编码

 266300

传真号码

 0532-8228930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5-10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3楼

网  址

 http://www.jiaozhou.gov.cn/zwgk/

电子邮箱

 jzzrzybgs@163.com

负责人

 王亚妹

职  能

(一)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不含房屋)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相关工作。(二)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三)为开展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林地和公益林管理辅助工作。承担监督管理退耕还林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的辅助工作。承担监督管理湿地保护和湿地开发利用的辅助工作。(四)承担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林地定额、草原(地)开发利用、湿地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资源调查辅助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培植、经营利用、疫源疫病监测和疫病防控工作。(五)承担城乡绿化美化重点工程、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森林城市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建设和乡村绿化等工作。承担提升造林营林质量,培育发展公益林和商品林等工作。承担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工作。(六)为林产品质量、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培育引导扶持林业行业协会发展、林业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科技队伍建设等工作。(七)承担自然资源领域测绘相关辅助工作。承担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应急测绘保障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等辅助工作。为全市测绘和地理信息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八)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承担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的辅助工作。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和信息发布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机构名称

 胶州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2206259

投诉电话

  0532-82289305

邮政编码

 266300

传真号码

 0532-8228930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5-10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8楼

网  址

 http://www.jiaozhou.gov.cn/zwgk/

电子邮箱

 jzzrzybgs@163.com

负责人

 崔传坤

职  能

(一)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维护土地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二)承担全市土地储备整理等事务性工作。(三)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土地储备、前期整理及出让前的合理利用工作。(四)承担储备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储备土地供应的事务性工作。(五)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的事务性工作。(六)承担土地综合整治(包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项目计划的编制,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筛选、运作等辅助工作。(七)承担全市集体土地征收(用)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八)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供应辅助工作。为临时用地的审批及批后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宗地的分割、合并工作。承担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及办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行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辅助工作。(九)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及利用的辅助工作。为闲置土地处罚事项移交提供技术支撑。

机构名称

 胶州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2202329

投诉电话

  0532-82289305

邮政编码

 266300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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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5-10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8楼

网  址

http://www.jiaozhou.gov.cn/zwgk/

电子邮箱

 jzzrzybgs@163.com

负责人

 郭玉强

职  能

(一)承担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技术性工作。承担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工作。(二)承担统筹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林业安全应急和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以及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等工作。(三)承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四)为地质勘查行业,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矿产资源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