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1-1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胶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胶州市审计局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内容包括制发机关、标题、文件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正文等。
  2.政策解读:本部门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执法依据
  市政府公布的《行政执法依据处理结果》中涉及的本部门执法依据。
  (四)发展规划。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等。
  (五)人事信息
  干部任免信息。
  (六)《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胶州政务网(www.jiaozhou.gov.cn)和胶州市审计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zwgk/bmxxgkml/sjj/xxgkz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2、公开时限
  市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本部门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向市审计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胶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市审计局综合科领取,也可以在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审计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市审计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http://govmail.qingdao.gov.cn/ApplyInfo_jz/index.aspx)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市审计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市审计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来信请寄:胶州市北京路2号,同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政编码:266300,联系电话:0532-82206027。

    (3)当面提交

  市审计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申请受理机构为:胶州市审计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青岛市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1119房间

    邮政编码:266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5月-10月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10月-次年5月上午08:30-12:00    下午 13:30-17:00。

联系电话:0532-82206027    传真:0532-82205155

市审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和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市审计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市审计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审计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市政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市审计局办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审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胶州市审计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务服务西楼1119房间
  邮政编码:266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5月-10月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10月-次年5月上午08:30-12:00    下午 13:30-17:00。

联系电话:0532-82206027    传真:0532-82205155

电子邮箱:jiaozhoushenjiju@qd.shandong.cn(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胶州市审计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1119房间
  邮政编码:26630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5-10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10月-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2-82206027 传真:0532-82205155

网上受理:您可通过胶州政务网“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提交申请
四、监督与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级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为: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胶州市北京路1号
    邮政编码:266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5月-10月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10月-次年5月上午08:30-12:00;下午 13:30-17:00

联系电话:0532-82288091    

传真号码:0532-82288969  

电子邮箱:jzszfzwgkk@qd.shandong.cn

行政复议工作部门为:胶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胶州市北京路1号机关大楼

邮编:266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5月-10月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10月-次年5月上午08:30-12:00;下午 13:30-17:00

联系电话:0532-82288751。

传真号码:0532-82288755

电子邮箱:jzsf@qd.shandong.cn。

行政诉讼工作部门为:胶州市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马蹄泉路1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5月-10月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10月-次年5月上午08:30-12:00;下午 13:30-17:00

联系电话:0532-87291600

传真号码:0532-87295117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审计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市审计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市审计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1.胶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胶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