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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胶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胶法制发〔2018〕3号)要求,现对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报告如下: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民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股室、分局、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救助资金公开。我局通过政务网公示公告、救助情况公示专栏,公开低保、五保以及大病救助情况,确保公开透。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民政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民政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胶州市民政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