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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胶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2025年7月至9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认真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2起,总计4万元;
(二)行政征收
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共17起,总计105.0576万元;
(三)行政检查
共16起。
二、行政执法工作特点
我局本季度行政执法案件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一)从行政执法数量上看,涉企行政检查16次,其中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次,对单位取用水情况检查2次,对水利工程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的监督检查12次。
(二)从行政执法内容上看,重点对用水户取水、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审批手续、水工程及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行政检查,确保从源头上遏制违法问题发生。
(三)从行政执法结果上看,行政处罚2起,总计4万元。
重点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保障地下水资源和河湖生态环境的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行政处罚的作出者是执法工作人员,执法工作人员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受法律理解的局限性及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由于法律的范围比较广泛,遇到棘手案件时在适用法律法规方面方向正确但是细节把握不精准。
四、工作建议或工作打算
胶州市水利局计划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在今后行政执法工作中精准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胶州市水利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