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门执法人员信息
【岗位职责】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 2024-02-20 来源: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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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和警示。承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信用和市场主体监管科。拟订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维护和协调应用工作。组织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协调建立政府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联合惩戒机制。负责管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工作。拟订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检验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三)价格监督检查科。拟订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范围内的价格监督检查、社会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相关工作。按权限承担反垄断执法调查相关工作。

  (四)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负责拟订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实施竞争政策,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组织协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市场监管领域相关专项整治工作。

  (五)网络交易监管科。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固定、提取网络交易监督执法电子数据证据,为网络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牵头承担消费维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拟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开展消费维权、调解消费纠纷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合同、拍卖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七)广告监管科。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督管理。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八)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依职责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镇(街道)和功能区相关工作。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指导镇(街道)、功能区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林产品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流通领域食品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镇(街道)和功能区相关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指导镇(街道)、功能区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镇(街道)和功能区相关工作。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指导镇(街道)、功能区小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科。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镇(街道)和功能区相关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十二)药品和化妆品监管科。负责药品零售、互联网销售和化妆品经营的监督管理,组织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经营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抽查检验。指导镇(街道)和功能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监督实施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以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指导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十三)医疗器械监管科。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问题产品。组织开展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按规定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

  (十四)质量发展和认证认可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以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调查质量事故。承担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开展。负责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拟订全市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六)农贸市场和特殊商品监管科。负责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编制、建设指导工作。组织拟订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承担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等农贸市场管理职能。在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承担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有关专业市场党建相关工作。负责机动车及品牌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动车、汽车配件、成品油等商品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农资经营活动,商品展销展览活动,配合相关市场主管部门维护劳动力、煤炭等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的经营秩序。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十八)标准化和计量科。拟订全市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承担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检定规程。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制造、进口、销售、使用、修理,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以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九)知识产权科。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组织驰名商标推荐和维权等工作。拟订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建设工作,承担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大沽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阜安市场监督管理所、中云市场监督管理所、胶北市场监督管理所、三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胶东市场监督管理所、九龙市场监督管理所、李哥庄市场监督管理所、胶菜市场监督管理所、胶西市场监督管理所、里岔市场监督管理所、铺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洋河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涉及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在本辖区内的执法;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10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局部有雾,南风短时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2到29度,沿海15到26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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