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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胶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
(一)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行政执法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全过程进行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做到规范文明执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参与法制审核。全年行政处罚立案65起,结案39起;罚款39起,罚款总额13.66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9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为100%。
(二)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法加强农业领域监管,尤其对农产品质量、畜产品质量、畜牧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全年共进行行政检查626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随机抽查计划,2023年发起联合抽查任务46起,发起部门内部检查任务25起,部门联合抽查率超过64%,事项覆盖率100%,部门应用信用风险分类应用率为100%,标签化管理应用率为100%。抓好监管数据推送、报送及数据录入工作,实现46个监管事项全覆盖。
(三)积极优化审批服务。按照“流程最短,服务最优”的原则,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继续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AB岗”等制度,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窗口,切实提高办事群众满意率;窗口服务下沉一线,对于到期的大批量换证工作,工作人员变被动为主动,上门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当场换发新证,实现“群众跑”转变为“部门跑”。2023年,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109406件并全部受理。所有事项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办事群众好评率达100%。
(四)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普法内容和主要工作任务;坚持农业执法办案和农业普法宣传相结合,2023年利用执法普法、以案说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335次;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宪法宣传月等主题普法活动6次,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送法下乡、送法进集市,共计发放各类普法材料3000余份;开展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工程,到目前已实现全市100%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
二、行政执法工作特点
从行政执法内容上看,群众的守法意识有所增强;从行政执法结果上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得到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推进农业农村有序发展有重要作用,执法行为未引发复议诉讼。
三、存在的问题
执法难度逐渐增大,大农业涉及种植、畜牧、渔业、农机等,监管领域范围广,同时执法人员老龄化及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日常执法工作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根据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组织进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进继续贯彻落实《执法办案人员责任追究制度》、《重大案件会审制度》、《执法检查登记制度》、《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理队伍、以制度推动执法、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强化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农药、种子(含食用菌菌种)、肥料等生产、经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动物防疫,农机安全生产等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除农机安全生产外,其他环节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四是加强对渔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根据东营港潮汐情况,提高海上执法频率。加强渔船管理,特别是伏休出海渔船的管理,对证书证件脱审、消防救生设备配备不齐、检验不合格、通信导航不畅通、伏休期间私自违规出海,“三无”渔船违规出海现象将予以严厉打击,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和违法捕捞现象。根据海上生产作业的新情况,对涉嫌无故关闭北斗终端、涉嫌越界生产等违情况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