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来源: 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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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市发展改革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创新,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综合考核的通知》(胶考委办发[2020]2号)的要求,现将我局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根据《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则》(胶发改字[2019]83号文件)等涉及行政执法的三项制度要求,完善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事项指南,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胶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制定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图,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的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续期、修改、废止、解释等工作,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文件制定的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中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前,由市法制办就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梳理发布“三张清单”。根据三定方案,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我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和“互联网+监管”事项,形成了行政权力运行“三张清单”。其中,权责清单共67项,包括行政权力59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实现了省、市、县事项“三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包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11项依申请事项和“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等45项非依申请事项;“互联网+监管”事项中包括行政检查实施清单13项,全年录入行政检查事项123项。“三张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二是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依法依规作出是否准入的决定;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再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并将清单事项第一时间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全国“一张单”。

  三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修订《胶州市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版》,全面梳理政府定价目录内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减少和放开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透明。

  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信息执法公示制。通过胶州政务网、山东政务服务网胶州站及时公示公开执法事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内容,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信息公示的一致性。各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前,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将执法人员身份、出具有关执法文书、政务服务信息等内容向被执行人进行公示。执法结束后通过山东省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及时录入执法计划、时间、办理结果和执行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机制,各执法科室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两部执法视频仪器,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局积极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则》的要求,从审核的内容、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审核,从事法制审核工作的科室出具书面审理意见。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全局法律顾问,参与全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过程,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监督和纠错功能,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法制人员配备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配备专职人员。军民融合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并聘用政府法律顾问协助做好相关法制审核工作。

  二是组织进行本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和新增执法人员证件报名执法考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充实执法人员队伍。

  三是加强全局学法用法培训。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明确学法任务、突出重点对象、健全学法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法治素养。特别是提出狠抓领导干部、行政审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党员干部四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以及推进系统法治学习培训资源共享,进一步增强了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制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相关要求,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全局法律顾问,建立了完善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论证、合作项目洽谈、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提高了行政决策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全面实行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切实推进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努力开创发展改革法制工作新局面。

  (一)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行为。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提高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以及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确保文件合法有效。完善有关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性制度规定,以制度建设促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发展规划、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审批、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等事项及其他上会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政府决策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为行政决策依法合规提供保障。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加强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5日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8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局部有雾,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5到27度,沿海17到2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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