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门执法人员信息
【岗位职责】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 2023-07-27 来源: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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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综合科

1.组织协调本单位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安全应急、档案管理、值班管理、舆情处置、综合考核、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指导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接待群众来访,牵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等事项,承办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和上级交办信访事项等。

4.负责本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人员出国(境)管理等工作。承担城乡建设领域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5.负责本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建筑业管理科

1.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实施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

2.负责管理建筑行业企业资质以及执业人员资格。监督管理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工作。

3.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相关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地方标准和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建筑施工标准化、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建筑施工、监理、装饰装修等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工程质量检测、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等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

5.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安全相关标准、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管理,负责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6.组织监督权限内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

7.组织实施勘察设计相关政策,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以及执业人员资格监督管理。

8.负责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施工图审查等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拟订城乡建设领域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9.依法查处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城乡建设领域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公用事业管理科

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道路、桥梁、燃气、供热、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专项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燃气、供热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城市燃气、供热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2.组织监督权限内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

3.拟订城市亮化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路灯的规划、建设、管理。

4.拟订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园林、公园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5.拟订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规划计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6.拟订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专项规划,建立完善行业监督管理体系,对排水与污水处理企业进行监管。

7.承担权限内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权限内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行业应急管理工作。

8.负责监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亮化、供热燃气等城市管理领域行业服务质量。

城乡建设管理科

1.拟订城市建设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及相关管理、权限内的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等资金的管理工作。


2.拟订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制度。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省、青岛市物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

4.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监督指导权限内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实施村镇建设相关政策。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10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局部有雾,南风短时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2到29度,沿海15到26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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