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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商务厅同意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商务局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备注 |
1 |
新车销售企业的检查 |
是否存在加价销售行为;是否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是否随车交付必要凭证和文件。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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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检查 |
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流程以及建立保存二手车交易档案合规情况。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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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情况。 |
1.《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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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
实名购卡制、非现金购卡制、限额购卡制。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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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油站经营监督检查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购进台账建立情况;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进货发票;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情况;水冲厕所建设维护情况;散装汽油销售管控规定执行情况;企业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税收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等。 |
《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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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 |
外商投资企业初始、变更报告;外商投资年度报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四条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