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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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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事项 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依据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事项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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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等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每季度重点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5%、每季度一般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12月通过,2014年4月修订)第十条。 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1996 年12月通过,2018年11月修订) 第二十一条。 |
本部门 |
部门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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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 |
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应用单位,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核技术利用单位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信息完整情况,辐射事件和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情况、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情况等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70%,抽查颜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通过)第十一条。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 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国务院令第449号,2019年3月修订)第四十六条。3.《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通过)第四十六条。 |
本部门 |
部门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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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污染源环境执法检查 |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等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至少发起或参与1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通过,2014年4月修订)第十条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1996年12月通过,2018 年11月修订)第二十一条。 |
本部门 |
部门联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