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计划
青岛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2025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5-04-11 来源: 青岛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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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推进依法、规范、精准、高效执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领域和区域,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统筹日常监管和重点领域监管,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自然保护地、跨区域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强化队伍能力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执法

以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为重点,聚焦“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精准管控要求,紧盯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围绕工业涂装、印刷包装、建材、加油站、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企业,帮扶企业提升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各中队落实废气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监管职责,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配合执法支队开展“秋冬控”“夏秋控”等综合执法检查。

牵头科室:上合中队

配合科室: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监测一科

(二)水污染执法

对照全市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清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开展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涉及重点流域周边涉水工业企业执法,对规模化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巡查检查,做好职责范围内执法工作。落实全省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和新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等要求,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控制专项行动,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直排环境废水企业检查。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涉企环境执法。巩固提升各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成果,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巡查检查。强化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水污染源执法监管,重点对化工、印染、电镀、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企业开展执法帮扶。各中队负责落实本辖区水环境执法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牵头科室:三中队

配合科室: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上合中队、监测一科、监控二科

(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入海排污口、涉海工程建设项目、海水养殖业户、船舶修造和拆船作业企业、涉海环境风险源等执法,落实与海警机构执法协作配合办法,会同海洋、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和海警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合力。将直排海企业、总氮排放固定污染源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开展综合执法。各中队负责落实辖区海洋环境执法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配合支队二、三季度组织开展重点海域执法抽查。

牵头科室:上合中队

配合科室: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监测一科、监控二科

(四)噪声污染执法

加强对企业工业噪声排放的环境执法,结合信访舆情举报,开展噪声源日常环境执法。组织开展中高考期间工业噪声污染综合执法检查。

牵头科室:三中队

配合科室: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上合中队、监测一科

(五)固体废物执法

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日常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加强一般工业污泥产生单位,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100吨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重点风险监管单位,涉重金属污染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危废产生单位,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加工使用企业等监管。强化“两法衔接”,加强与司法、检察、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严厉打击医疗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酸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科室:五中队

配合科室:三中队、四中队、六中队、上合中队、监控一科(土壤固废)

(六)土壤污染执法

对全市范围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建设用地地块,可能产生土壤污染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倒查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落实情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落实情况,对新纳入的监管单位实施帮扶执法。

牵头科室:五中队

配合科室:三中队、四中队、六中队、上合中队、监控一科(土壤固废)

(七)农村和生态环境执法

负责对涉及陆域和管辖海域范围内的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 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及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日常执法工作。重点对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和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执法工作。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畜禽养殖污染、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禁烧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执法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遥感监测、移交转办等“绿盾”问题线索现场核查,及时查处职责范围内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科室:六中队

配合科室: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上合中队、监控中心综合科

(八)规模化畜禽养殖执法

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日常环境执法,重点检查禁养区、环境敏感区等范围内违法建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作为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依法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科室:六中队

配合科室: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上合中队

(九)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污染防治执法

监控一科(核与辐射)牵头整体工作,负责对接青岛市局核与辐射处,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公安、卫健等职能部门以及我局各执法中队开展现场执法工作。

各执法中队负责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检查、γ射线移动探伤检查、放射性物品运输检查、辐射类建设项目事中事后检查等,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牵头科室:六中队

配合科室: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上合中队、监控一科(核与辐射)

(十)加油站、排放检验机构执法

一中队牵头整体工作,负责对接青岛支队执法三处,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执法中队开展现场执法工作,负责为各执法中队提供技术培训与支持。

各执法中队负责加油站日常执法,重点检查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运行情况、已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的加油站在线监控系统联网运行情况等,严查不正常使用油气污染防治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施策,将问题分为涉嫌弄虚作假行为、应暂停联网的不规范行为、其他不规范行为三类,按照违法必罚、应停尽停、帮扶整改的原则进行处理,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牵头科室:一中队

配合科室: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上合中队、监测一科

(十一)移动源执法

一中队牵头整体工作,负责对接青岛支队执法三处,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执法中队开展现场执法工作,负责为各执法中队提供技术培训与支持。

各执法中队负责开展在用机动车执法,以重型柴油车为重点,在物流园区等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开展监督抽测。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道路执法检查。采取遥感检测、联合路检等手段,重点加大对道路行驶柴油货车的监督抽测力度,严厉打击重型柴油货车篡改、屏蔽、破坏OBD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路检路查、停放地抽测、遥感监测等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纳入重点监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执法检查,重点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情况、禁高区内排放标准执行情况和使用过程中是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牵头科室:一中队

配合科室: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上合中队

(十二)环境安全与应急执法

一中队牵头整体工作,负责对接青岛市局舆情与应急处,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执法中队开展现场执法工作。

各执法中队负责加大“一废一品一库”(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尾矿库)、涉重金属行业等环境风险领域环境执法力度。落实日常环境执法,对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应急培训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同时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牵头科室:一中队

配合科室: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上合中队、监控一科(土壤固废)

(十三)建设项目环境执法

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自主验收质量,将辖区内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纳入日常执法监管,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对建设项目数据库进行动态调整、更新,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牵头科室:四中队

配合科室:三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上合中队

(十四)排污许可执法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将排污许可证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推行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重点的清单式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无组织排放控制等要求的落实情况,抽查核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依法查处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科室:三中队

配合科室: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上合中队

(十五)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在线监测弄虚作假

充分发挥联合线索发现机制和举报奖励机制,运用大数据平台、数字化手段,提升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加强对各类信息数据的关联性、逻辑性、合理性综合研判。组织机动队、执法骨干依法查办重点排污单位自动在线监测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联动,深化与公检法部门协作,强化联动措施,定期组织联勤联动工作会议,凝聚部门合力,形成全市上下严厉打击自动监测领域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牵头科室:六中队

配合科室: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上合中队、监测一科

(十六)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

聚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机动车排放检验等领域,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科室:四中队

配合科室:三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上合中队、监测一科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行为

规范使用“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行事前报备、扫码入企、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的年度频次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正面清单内企业原则上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实施“无事不扰”;确保检查事项、主体、频次合法合规,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

(二)严格执法内容

严格执行执法事项清单,对清单中明确的执法检查事项,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引,规范开展执法,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按照“综合查一次”要求,结合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要求,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综合检查,能够统筹合并的检查任务一并开展。

(三)坚持宽严相济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科学配置执法资源,抓住主要问题矛盾,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对弄虚作假、偷排偷放、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方面严重违法问题依法严惩;对轻微违法企业实施不予处罚,给予适度容错空间,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科学制定执法台账,有序开展各项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重复执法。

(二)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执法效能。强化科技手段应用,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智慧执法、精准执法能力;各部门协同配合,科学统筹日常监管和各专项执法,汇集重点领域问题线索,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执法创新,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三)严格作风纪律,锻造执法铁军。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才培育,发挥执法人才引领作用;加大对基层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执法实践锤炼,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3月6日07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天白天到夜间,晴间多云,北风4-5级阵风7级转3-4级,城区和内陆-5到8度,沿海-3到6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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