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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制度,现根据《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青岛市水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胶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省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局监管职责,制定2023年度水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逐步完善水行政执法检查抽查制度,彻底解决水行政执法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打造有力度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23年4月-12月。
三、抽查内容
对水资源、水工程安全、水土保持情况、水利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四、主要工作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事项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示“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一公开”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
(三)强化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科室要按照本计划的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不断探索完善随机抽查机制。
附件:胶州市2023年度水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