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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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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人民防空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城市规划区内的学校 |
抽查比例 为5%,抽 查1次 |
3月-11月 |
现场检查 |
市发展改革局 |
教育部门 |
学校实施人防教育中人防教师配备、人防授课表配置、人防授课情况。 |
1.《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10月通过)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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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
项目建设 单位 |
抽查比例 为5%,抽 查1次 |
4月-11月 |
现场检查 |
市发展改革局 |
无 |
1.建设方案落实情况;2.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3.节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4.能效水平落实情况;5.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情况;6.其他相关内容。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 年 7 月 1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 号公布)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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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不含汽车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新建炼化、钢铁、焦化、水泥、轮胎项目)的行政检查 |
已开工企 业投资备 案项目 |
抽查比例 为5%(已开工项 目),抽 查1次 |
4月-11月 |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
市发展改革局 |
自然资源部门、住 房城乡建 设部门 |
1. 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2. 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 3.是否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 |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1月第14号、2023年3月第1号修订)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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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监督检查 |
政府投资 项目 |
抽查比例 为5%(已招标核准 项目), 抽查1次 |
4月-11月 |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
市发展改革局 |
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交通部门、水利部 门 |
1.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概算总投资等内容进行建设;2.项目招标投标是否合法合规等。 |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2019年4月第712号)第二十七条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2005年5月通过)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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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粮食流通市场 监督检查(夏 秋粮收购监督 检查) |
粮食经营 企业、个 体工商户 |
抽查比例 不低于5%,抽查1次 |
5月-11月 |
现场检查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场监管 部门 |
1.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2.粮食收购者执行质量标准情况;3.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4.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据情况;5.陈粮出库进行质量鉴定情况;6.粮食经营者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情况;7.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国务院令第 740号)第三十八条 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200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5号)第五条 3.《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2016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0号)第四条 4.《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2023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号)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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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策性粮食购 销活动监督检 查(夏秋粮收 购监督检查) |
粮食经营 企业、个 体工商户 |
抽查比例 不低于 5%,抽查1次 |
5月-11月 |
现场检查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场监管 部门 |
1.粮食收购企业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情况;2.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情况;3。粮食收购企业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4.粮食收购企业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5.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收购政策情况;6.承储企业在粮食销售出库过程中是否掺杂使假;7.承储企业是否向买方额外索要收取其他费用问题;8.承储企业是否不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交割;9.承储企业是否设置障碍或以各种借口拖延阻挠出库等;10.买 方企业是否执行政策规定、交易规则,是否违背诚信、歪曲事实导致出库纠纷及违约、毁约等;11.其 他依法抽查内容。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2021年2月国务院令第 740号)第三十八条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2023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号)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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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地方储备粮监 督检查 |
粮食承储 企业 |
抽查比例 不低于 5%,抽查1次 |
3月-11月 |
现场检查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场监管 部门 |
1.执行地方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情况;2.地方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3.地方储备粮库存质量安全;4.地方储备粮储存安全情况;5.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仓库条件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 法》(2022年4月25日山东省 人民政府令第349号)第五条 、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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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粮食库存检查 |
粮食承储 企业 |
抽查比例 不低于 5%,抽查1次 |
3月-11月 |
现场检查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场监管 部门 |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4.企业安全储粮等情况;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2021年2月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十八条 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200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五条 3.《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2016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0条)第四条 4.《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