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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胶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不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健全体制机制。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有力,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常态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5次。二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制定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先后2次开展市政府党组专题学法,政府常务会议10次将《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学习列入议题。三是强化法治考核问效。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列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对镇街和市直单位分别考核。
(二)坚持依法履职,着力打造法治环境。围绕打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法治社会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一是服务效能更加优化。在青岛率先推行“七合一”服务,实现企业开办由“七步走”变“齐步走”。推出远程“不见面”勘验,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实现“不见面”现场核查勘验。12个镇街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216个,公布镇街便民事项87项、社区便民服务事项19项,全部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除经市政府批准的事项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189项证明列入告知承诺制清单,均可线上或免予核查。二是营商环境更加亲清。全面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编制检查实施清单621个,编制完成率达100%。严格推行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对共享经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实施“沙盒”监管新模式和“包容期”监管执法制度。营商环境评价由全省53位跃升至第3位,切实擦亮了“‘胶’您满意·‘州’到服务”营商品牌。三是基层治理更加科学。健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行政调解镇街“全覆盖”。在西部商贸城成立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年以来化解纠纷1620起。四是创新开展法治指数试点评估。建立“1235”工作机制,编制《胶州市法治指数评估基础指标》和《胶州市法治指数评估特色指标》两张清单,搭建起法治指数评估的四梁八柱,相关做法被法治日报、青岛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三)坚持依法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质效。一是依法决策扎实推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注重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并按规定报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将市政府6项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印发《常务会议工作规则》《专题会议工作规则》,将市司法局设为常务会议“常驻”单位审查议题,今年26次常务会议154个议题,全部通过合法性审查。二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先后组织开展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三是基层法治建设更加完善。设立法律事务部,为镇街提供高效法律服务,2021年法律事务部列席镇街会议79次,审查行政协议117件,议题53件,出具法律意见150余条,相关做法被法治日报、山东政务信息刊发。
(四)加强执法监督,持续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精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021年共对行政执法单位210件案卷进行评查,及时通报评查结果并作为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全市新增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及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线索直通机制。征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规范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陪同式、体验式执法监督活动5次,相关经验做法在青岛市广泛推广。四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行政处罚、强制案件及执法检查活动纳入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办理系统,依托平台对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管。
(五)促进公平正义,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活动,积极维护司法权威。一是在培育全民法治意识上实效显著。创新实施“普法蓝马甲”工程。招募210名普法志愿者组建普法队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到群众身边。创新普法形式,通过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创制系列普法小视频并发表于“学习强国”等平台。2021年,各部门共开展普法活动3200多场次,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力推进。印发《胶州市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若干措施》等制度,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与检察院联合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市检察院参与办理的疑难案件,申请人均未提出行政诉讼。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将案件分类定义、分类化解,今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17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三是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充分保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追责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应诉职责,目前我市行政案件开庭审理168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四是执法与司法高效衔接。建立一案一协调机制,对征地拆迁、工伤认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诉讼案件,由市司法局及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案件研讨会,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司法效率显著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镇街法治建设程度不一,部分镇街法治力量配备尚有不足;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具有影响力的典型经验做法需大力挖掘等。
三、下步打算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青岛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乘势而上求突破,发奋图强开新局,努力成为支撑青岛法治建设的重要一极,奋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一)学深悟透狠抓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紧盯重点完善举措,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八五”普法,慎终如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放权赋能,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活力,打造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减少不当干预、突出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统筹协调高效推进,接续建设强有力法治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完善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梳理不符合、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短板,研究谋划思路,扎实推动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