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
关于编制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三年支出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30 来源: 胶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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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功能区财政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三年支出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按照支出需求与财力可能相适应、总量控制与优化结构相结合、统筹资源与发挥效益相促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相衔接的原则,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强化重点支出优先保障,坚持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控新增财政支出政策,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提高信息化公开化水平,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编制要点

(一)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衔接,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随一般公共预算同步编制,对能够从除一般公共预算外的三本预算中安排的支出,优先从三本预算中安排,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加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债券资金与本级资金的统筹衔接,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优先通过债券资金予以安排。加强非财政拨款资金与财政拨款资金之间的统筹衔接,各部门(单位)应将取得的各类非财政拨款收支全部列入部门(单位)预算,与财政拨款统筹使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合理安排支出。加强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清理,不再继续使用的结余资金按规定上交财政。加强存量资产统筹,强化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与政府资源的统筹衔接,对适合市场化运作的项目,优先考虑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

(二)强化重点支出优先保障。牢固树立零基预算理念,按照有保有压、先急后缓的原则,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兜底线。将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级工作要求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优先保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推动财政资源向实体经济、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聚焦聚力。突出公共财政导向,坚持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集中财力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兜紧兜牢三保底线。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坚持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防新增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政策性、应急突发性事项外,一般不追加预算。加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凡中央、省下达我市的转移支付资金,未明确具体项目或补助对象、仅明确使用领域和方向的,资金分配方案应当比照青政办字〔2016146号规定的新增支出追加情形第(五)款审批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坚持把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和预算执行的硬约束,加快推进市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逐步建立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分类分档的支出标准体系。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法治意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规范预算支出行为,依法依规加快预算资金支出进度,认真组织好全年预算执行工作,坚决防止各种形式的突击花钱行为。对不具备实施条件或无法按原预算执行的项目资金,各部门(单位)要及时交回财政,减少资金沉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控新增财政支出政策。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支出需求与财力可能的关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在保持适当支出强度的同时,通过滚动安排预算、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等措施,合理确定支出规模和保障重点,平滑财政支出压力,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强化财政支出政策管理,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确需出台的,应与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所需资金首先由部门通过调整优化现有支出政策解决。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推进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从严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直接投入,加快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变财政无偿拨款为股权投资。

(五)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部门(单位)要在预算编制环节加强成本分析、细化成本指标,在预算执行环节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成本管控,在预算完成后评价成本产出、提高资金效益,推动财政资金节本增效。推动事前绩效评估与立项审批、预算评审的协调联动,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事前绩效评估规定,对新增重大支出政策和大额支出事项按照规定进行事前评估,经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或存在风险隐患的,一律不得实施。全面编制绩效目标,各部门(单位)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都应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完整或审核未通过的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增强绩效监控实效,采取日常监控和动态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监控,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纠正。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探索将关键产出指标与目标值差异率和绩效末位淘汰制纳入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提高信息化公开化水平。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高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财务管理主体责任,通过一体化系统全面、准确编报2024年预算,加强基础信息日常动态维护,真实准确完整动态反映单位基础信息、人员信息、资产信息等情况,做实做细项目库储备,按照轻重缓急和成熟度排序。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履行主动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开部门(单位)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信息,确保高质量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其中,各部门预算应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通过部门预算公开统一平台和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各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应在主管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本单位进行公开。

三、编制流程

各部门按照二上二下程序编制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并编制2024-2026年三年支出规划。

(一)部门申报预算阶段。各部门组织所属单位按照全口径要求编制收入预算以及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并在汇总审核的基础上,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排序,研究提出本部门收支预算安排建议报送市财政局。

(二)财政审核下达预算控制数阶段。市财政局对部门提出的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结合市级财力状况、项目轻重缓急及实施条件等情况,汇总提出分部门分领域预算控制数并下达各部门。

(三)部门修改完善预算阶段。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后报市财政局审核汇总。

(四)预算审查批准批复阶段。市财政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上级转移支付下达情况和跨年度预算平衡要求等,形成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后,提交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并于批准后20日内批复部门预算。

四、其他事项

(一)做好部门三年支出规划编制。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发展方向和目标,结合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未来三年涉及财政支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合理编制本部门三年支出规划,并实现滚动管理,加强三年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引和约束作用。

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三年支出规划的具体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二)严格履行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作为预算管理责任主体,对其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执行结果,以及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负责。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各项工作,提升预算编报工作,确保编制内容完整、依据充分、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三)做好基层“三保”预算编制。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28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财预〔20225号)要求,请各部门(单位)、镇街(功能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单独编制三保支出预算,并按程序报市财政局审核。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4月21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阴有小雨转晴,南风短时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9到18度,沿海10到17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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