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报送2024年度胶州新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15 来源: 胶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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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胶州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现将报送我市2024年度新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11月22日17:00前完成网上材料受理,请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在网上提报职称申报信息。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网上申报业务。所有申报材料(含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或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有关政策

1.申报新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鲁新出发〔2023〕9号)执行。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时,须提供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每年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数据(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2/3),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3.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专业)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4.申报人应当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未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不计入相应的专业技术年限。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者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者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其他违反评审纪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四、申报方法步骤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1.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的有关技术问题和系统使用说明书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和“下载资料”栏目。

2.申报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在相应位置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3.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申报人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和市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单位推荐和材料审查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如有必要的,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进行单位推荐排序,并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进行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重点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标准条件、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等。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所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真实、规范、完整、清晰。如有必要的,应要求用人单位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者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申报时间截止后,评委会办事机构集中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请随时关注审核进度,以免出现审核退回未按时修改上报的情况。“当前状态”栏目显示“审核通过”即为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受理的材料将送交相应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的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管理平台”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送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评审费

1.经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个人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3份,A3纸型,双面正向打印),个人须在此表上由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并送交到胶州市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82206622(地址:胶州市上海路2号胶州市融媒体中心办公大楼415办公室)。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3份),报送至主管部门。

3.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文件,申报初级职称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00元。无论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用均不予退还。

4.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5.证书获取。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申报--证书状态处下载证书”自行打印。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抓好本部门范围内的职称申报、审核和督促工作。申报人所在单位应统筹做好本单位职称推荐申报工作的部署、宣传、申报、审核、上报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要据实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乎要求,因本人提交申报材料不全、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因本人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发现随时按规定给予取消评审资格、全区通报,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交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四)严格审核纪律。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条件、不按程序申报的坚决退回,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对责任人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纪律责任。

(五)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指导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做好评审前材料分类整理、准备工作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组织服务工作;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标准条件、工作程序、评审质量。信访、投诉问题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发现其审核不认真或者违反评审政策、违反评审程序的,可以采取通报的方式,指出相关单位工作失误,提出整改意见。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按时申报或者评审委员会如期开评的,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5年1月25日15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多云转阴,有雨夹雪转小雪,北风短时南风3-4级转5-6级阵风8级,城区和内陆-4到3度,沿海-1到3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2级。胶州市气象台2025年01月25日19时50分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和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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