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胶州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发布时间: 2024-06-14 来源: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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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银泉名品酒汇(冯大欣):

你因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胶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10月2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胶综法罚字[2023]第202300634号),责令你1、没收10瓶(大瓶5瓶、小瓶5瓶)人参酒;2、罚款6000.00元。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现责令你在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缴纳罚款人民币6000.00元。

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案件承办人:魏兆新,刘汝亮         电话: 0532-58503323

本机关地址: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东楼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06月14日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5年1月18日15时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南风转北风3-4级,城区和内陆-4到12度,沿海-2到10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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