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提示
最高可贷240万元多维度支持住房消费
发布时间: 2026-05-13 来源: 胶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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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策,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围绕贷款保障、套数认定、提取服务、城市更新等一系列惠民举措,进一步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效能。 

据悉,本次政策调整大幅提升贷款保障能力,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贷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上调至130万元,单方申贷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叠加各项上浮政策后,双方最高可贷240万元、单方最高可贷160万元,资金支持力度显著增强。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同步优化,账户余额核算倍数由15倍提高至20倍,余额计算起点由5000元提升至1万元,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让缴存红利更好转化为购房能力。针对高层次人才,新政新增贷款额度上浮支持,持有“山东惠才卡”“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以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购房贷款额度可上浮30%,为人才在青安居提供有力支撑。 

为精准满足多子女家庭、赡养老人等群体的合理住房需求,青岛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符合多子女家庭、赡养非青岛户籍老人、购买新建高品质住宅或绿色建筑、购买新建商品房现房四类情形之一的家庭,可核减一套住房套数,核减后在购房区域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即可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同时,多子女家庭认定标准放宽为两个及以上子女,不再限定未成年,相关家庭可同步享受贷款额度上浮、套数核减、租房按实际支出提取等优惠,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在提取政策方面,新政全面拓宽使用场景、放宽提取范围,覆盖住房消费全周期。缴存人及配偶在青岛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每年可定额提取6000元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实现线上便捷办理。2026年4月20日之后取得契税完税凭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票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相关费用,切实减轻购房前期支出压力。购房首付与还贷提取范围全面放宽,产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均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取消房屋套数限制,强化家庭代际互助功能。租房提取额度同步提高,未备案租赁单身缴存人每年最高可提取2.4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4.8万元,已备案租赁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多子女家庭不设提取限额,更好保障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 

为助力城市更新与居住品质提升,新政专项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老旧住房不纳入套数认定范围,曾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可核减一次贷款次数,产权人及亲属还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改造费用与过渡期租房费用。同时落实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原贷款住房已出售或被收购的家庭,再次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核减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降低换房成本,促进住房品质升级。 

本次政策调整坚持便民高效导向,缴存人可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也可前往各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申请,数据共享范围内的材料无需提交,办理流程更加简便快捷。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升级,是青岛深化公积金制度改革、服务民生保障、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提升缴存人获得感与幸福感,助力更多市民实现安居宜居梦想。

服务导引 

为方便市民办理业务,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已开通窗口办理与网上办理双通道。 

线下服务:缴存人及配偶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各区(市)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提交申请; 

线上服务: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移动端平台,即可完成贷款申请、进度查询等操作,实现“零跑腿”服务。 

咨询电话:12329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胶州管理处:0532-82232927

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6年10月8日15时30分发布天气预报:今夜到明天,晴间多云,局部有雾,南风3-4级,城区和内陆15到27度,沿海17到2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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