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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补充”“大保障” 补充工伤保险让更多企业受益
发布时间: 2024-01-15 来源: 胶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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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自我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孙先生来到市人社局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专程表示感谢。原来该公司职工因在车间搬运设备时,不慎被坠落设备砸伤右手食指导致骨折,被认定为工伤。补充工伤保险承办方的保险公司第一时间上传资料、申请理赔,大大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公司为灵活就业人员和已缴纳“五险”的员工分别缴纳了46/月和20元/月的补充工伤保险,本次受伤的员工就是灵活就业人员,住院期间花去治疗费用为26262.01元,扣除工伤保险“三个目录”外的费用和100元的免赔金额,申请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是22089.17元,按85%比例报销(2024年1月1日,新政策实施后为90%),最后受伤员工获得的赔付金额是18775.79元。

自2023年1月1日起,青岛在全国率先试行由“政府引导、用人单位自愿参保、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的“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障制度。补充工伤保险是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基础上,由基本工伤补充保险和职业伤害保险两部分组成,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提高工伤职工保障水平、降低用人单位风险负担,进一步为职工兜好底、为企业解难题。

基本工伤补充保险面对的群体是已依法参加国家工伤保险的职工,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缴纳20元的标准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而职业伤害保险面对的群体是法定保障人群之外非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就业人员,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46元的标准缴纳职业伤害保险费。

2023年以来,我市深入推进多层次工伤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累计参保补充工伤保险69258人次,支付赔偿总额252.22万元。

“我市建立并试行新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多层次工伤保障覆盖群体,将国家工伤保险制度保障之外的有就业需求的群体纳入到保障范围,为我市新就业形态的良性健康发展贡献‘胶州智慧’。另一方面减轻用人单位工伤负担,用人单位仅需要按月缴纳少量保费,便可由补充工伤保险补偿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待遇的80%,真正实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市人社局工伤待遇科科长徐孝存说。

服务导引

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是什么:

是由政府引导、用人单位自愿参保、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的商业保险,是对国家基本工伤保险制度的补充。由基本工伤补充保险和职业伤害保险两部分组成。

如何办理补充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为已参加基本工伤保险的职工投保补充工伤保险,可选择“网上办”和“现场办”两种方式;用人单位为灵活就业人员以“职业伤害保险”模式投保补充工伤保险及建筑行业投保,需通过线下窗口办理。

线上: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首页→社会保险→查看更多,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线下:

胶州市行政服务西楼5楼7号窗口(电话:57770201)

人社民生热线:

12333

人保客服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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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预报

胶州市气象台2024年9月12日06时发布天气预报: 今天白天到夜间阴有中雨并伴有雷电,东北风4-5级阵风6级转南风3-4级,雷雨时阵风7-9级,城区和内陆21到29度,沿海23到28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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