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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修订后的《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1月2日印发的《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胶政办发〔2019〕98号)同时废止。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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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WORD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