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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胶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月2日,胶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三届胶州市委员会第四次常委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三届胶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15日至17日召开。
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十三届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十三届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有关报告,组织委员建言献策;
(五)选举事项;
(六)审议通过大会政治决议;
(七)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