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胶州市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改革意见的通知
- 制发机关:
- 发布日期:2015-07-21
- 文件字号:
- 成文日期:2015-07-21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胶州市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改革意见的通知 胶政办发〔2015〕4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胶州市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改革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胶州市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改革意见
当前,我市农村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原有农村动物防疫员队伍专业素质能力不足、补贴标准偏低、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突出,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为有效解决此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基础工作,根据青岛市畜牧兽医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青牧发〔2015〕3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市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队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强化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为目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办法,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精减人员,提高待遇,提升素质,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队伍,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落实畜牧业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推进防疫等畜牧业安全监管重心下移,确保全市动物防疫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人员设置、待遇及经费保障 (一)人员设置 根据青岛市文件要求,防疫安全协管员原则上按照每10个行政村配备1人的比例核定,对畜禽饲养量大、散养比例高的地方,根据防疫工作实际需要增设。我市目前共有878个村(居),但是部分镇办饲养量较大、散养户较多,因此青岛市为我市核定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101人(各镇办人员配置详见附件)。 (二)人员待遇及工作经费 防疫安全协管员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月补助3500元(含按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青岛市级财政负担部分按因素法分配,剩余部分由市、镇(办)两级财政负担。工作经费每人每年4120元,由市、镇(办)两级财政负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聘用和管理 (一)改革村级防疫员管理体制。将原“村级动物防疫员”名称变更为“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员”(简称“防疫安全协管员”),由兼职改为专职,主要承担村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协检、畜产品安全协管、动物疫情测报、养殖场户监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等职责。 (二)公开招聘。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委托有资质的劳务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制定招聘方案和考录办法,实行公开招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积极给予支持配合,全部招录工作拟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二是具有畜牧兽医专业职业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三是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中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管理方式。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委托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各镇办有关部门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畜牧兽医部门负责使用、培训、考核。防疫安全协管员在基层动监站集中办公,专司辖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等职责,各镇办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防疫安全监管无关的工作。春夏秋集中防疫期间,部分镇办饲养量较大,配备的防疫安全协管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集中防疫期间人员不足问题,有关费用由各镇办自行负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队伍,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各镇办和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防疫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各镇办要妥善做好原村级动物防疫员解约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二)明确责任。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管理责任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推动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三)经费保障。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工作补助要全额列入市、镇(办)两级财政预算。同时要把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的劳务派遣费、办公、交通、信息通讯、培训、防护设备以及防疫物资易耗品等工作经费也要列入市、镇(办)两级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完善管理和考核机制。市畜牧兽医和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防疫安全协管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并依法约定各方的权力义务和有关法律责任,建立完善的进出机制。 (五)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防疫安全协管员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将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工作整体培训计划,每年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特别是要加强对防疫安全协管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防疫安全协管员法制意识和工作能力,着力培养一支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队伍。
附件:胶州市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设置表
附件
胶州市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设置表
镇办 |
村(居)数 |
改革前防疫员数 |
改革后防疫员数 |
阜安 |
32 |
2 |
1 |
中云 |
38 |
2 |
1 |
三里河 |
62 |
19 |
4 |
胶北 |
70 |
39 |
6 |
九龙 |
89 |
53 |
13 |
胶东 |
72 |
44 |
6 |
李哥庄 |
44 |
28 |
5 |
胶莱 |
103 |
66 |
12 |
胶西 |
114 |
76 |
13 |
里岔 |
101 |
73 |
15 |
铺集 |
69 |
47 |
12 |
洋河 |
84 |
56 |
13 |
合计 |
878 |
505 |
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