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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哥庄镇前石龙等十一个村庄搬迁安置项目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18-03-22
收集意见建议可分为13大类:
一、采纳意见:
1、房屋安置要大产权可办理不动产证。
2、要有货币安置和房屋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3、建议安置楼区要在204国道以北。
4、建议设置多种安置户型,满足各种需求。
5、建议高层楼房安置,配电梯方便老人居住,要配建停车位。
6、要保障村集体有稳定收入。
7、对住宅用于经营的要有营业补助。
8、要有搬迁奖励。
9、安置楼房要有集中供暖供气。
10、搬迁后要有搬家补助和租房补助。
二、未采纳意见及原因有:
1、货币补偿标准要与红岛高新区一致。
2、房屋安置要在胶州。
3、安置区建好之前政府要给村民集中租房住。
原因:村民期待值过高,不符合李哥庄实际情况,无法实现。
胶州市李哥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