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件的办理程序
    1、准备过程。包括对信件的消毒、拆封、装订、盖收信章、分送承办人等环节;接听举报电话并整理记录;请上访人登记、听取上访人的反映并做好记录。
    2、办理过程。包括审阅来信、来访登记、举报电话记录,登记、办理、回复等环节。
   (1)、登记。阅看举报、申诉材料后,承办人要在有关信访登记薄(表)上摘要填写有关情况。
   (2)、办理。一是将群众来信登记后送本级纪委主要领导批示;二是将群众来信按照“分级管理、归回办理”的原则,转请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处理;三是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直接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
   (3)、回复。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程序处理后,酌情向上访人说明有关问题,答复处理情况。
    3、审结过程。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直接调查处理的信访件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上报的信访案件的查处结果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审查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