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树、市花”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是城市文化的浓缩,也是城市繁荣富强的象征。目前,已有很多城市确定了自己的“市树、市花”,对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和知名度、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适应时代要求和对外开放的需要,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从3月22日到4月30日,在全市开展 “市树、市花”评选活动,在群众充分参与、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推出代表胶州城市形象的“市树、市花”。
    附:胶州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方案

    胶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3月22日

 
 
 
银杏(白果)
国槐
合欢(芙蓉)
楸树
雪松
白腊
石榴
紫薇(百日红)
月季
梅花
菊花
兰花
 
请输入您的身份证号参加抽奖:
胶州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方案
一、 评选条件
1、“市树” 评选条件
(1)在胶州栽种比较广泛,有地方特色;
(2)符合胶州气候、地理等自然条件,种养方便,品质优良,寿命较长,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3)有较长的历史和一定的文化内涵,形态能反映人民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能代表胶州的城市形象;
(4)比较高大,有观赏性。
2、“市花”评选条件
(1)在胶州栽种比较广泛,有地方特色;
(2)观赏价值高;
(3)容易栽培,花期较长,品质优良;
(4)有较长的历史和一定的文化内涵,姿态、花色等能反映人民群众的审美情趣和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能代表胶州市的城市形象。
二、组织机构
成立胶州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工作组,负责“市树、市花”的推选评审工作,工作组设在市秧歌文化节筹委会办公室。
三、方法步骤
开展“市树、市花”评选活动,必须深入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广泛吸呐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通过集思广益,获得最具代表性的名单。评选工作安排在今年3月22日至4月底。具体步骤如下:
1、全民投票推荐“市树、市花”抽奖活动(3月23日-4月14日)
为充分发扬民主,充分体现民意,最广泛地发挥市民的主导作用,开展全民投票推荐“市树、市花”抽奖活动。选票刊登在3月24日的《金胶州》上,复印有效。对参与投票评选的市民,将采取抽奖的办法表彰奖励。对组织工作得力的单位、部门将授予优秀组织奖。市民可通过登陆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胶州新闻网(http://www.jiaozhounews.gov.cn)下载选票;各部门、单位可将本文件所附的选票复印,组织单位、人员进行填写,统一送到市秧歌文化节筹委会办公室(市级机关大楼办公大楼425房间),截止日期为4月14日(以邮戳为准)。邮寄者请在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市树、市花评选”字样,免收邮资。抽奖活动定于秧歌节期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及市民代表进行现场抽奖,抽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纪念奖50名,并予以表彰。
2、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4月5日-4月15日)
召开由城建、农林专业人士、教育界、乡镇、村居、企业界、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各界人士座谈会,集思广益,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营造评选“市树、市花”的活动热潮。
3、结果汇总(4月16日至4月22日)
由工作组将各界人士座谈意见及群众推荐意见收集整理,并对“市树、市花”选票进行统计后,将初选名单提报到市政府研究。
4、决定命名(4月23日至5月13日)
市政府研究初选名单后,形成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命名后,在2006’胶州秧歌文化节大型开幕式暨晚会上向全社会公布。